回到明末去当兵小说这书写得真是超精彩超喜欢,作者不到黄河不死心把人物、场景写活了,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,小说主人公是佚名,《回到明末去当兵小说》这本回到明末去当兵小说穿越、历史、历史古代、佚名穿越、历史、历史古代、 的标签为穿越、历史、历史古代、并且是穿越、历史、历史古代、类型连载中,最新章节第503章 大明一统(大结局),写了1668193字!
书友评价
作者大大,你的书是我一直追的小说,会一直追下去,加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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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试读
林毅饶了张华,并且答应他今日之事丝毫不外泄。张华千恩万谢,要知道林毅就算是不杀他,若把这件事捅上去,张华就得掉脑袋。这样算来就是两次救命之恩,张华识好歹。
至于高勇逃跑之事林毅和张华商议好了,以逃兵对待。本来高勇就是逃兵,随便编个理由。这年头,逃兵太多了,也没人去管。
因此张华随便扯了个谎,报了他们总旗,总旗又报了百户长,将高勇除了名,这件事就算了了。
因林毅的伤势,奇迹般的好转,也没有再给他派人,让张华一个人负责,接下来张华对林毅像伺候老太爷一样恭恭敬敬地伺候着林毅,洗衣,打饭,换药洗脚,简言之,林毅一整天的吃喝拉撒睡都有张华一个人负责。
但是林毅对张华的警惕丝毫没有放松,这是乱世,笑里藏刀的人太多了。谁知道张华究竟是个什么变的,知人知面不知心,而且人都是会变的。
要不是那一天,该着自己不死,脑袋掉了,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。因此林毅每天对张华保持着警惕。
十多天后,林毅已经能够下床活动了,这几天张华对他始终是恭敬有加,伺候得无可挑剔。
林毅对他警惕的这根弦也渐渐放松了。林毅的身子快速的恢复着,身体本能的警惕性也与日俱增,不需要怎么刻意留神,对这个张华林毅有把握随时都能将他制服。
领来了两个人的饭菜,林毅和张华津津有味的吃着。
“兄弟,你见过小颖吗?就是伙房里帮厨的,张百户的女儿。”张华一边吃着,一边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。
林毅摇摇头,他对女人不感兴趣。尽管他是个很正常的男人,那方面的需求很是强烈,但是他早已经习惯了军人的生活,尤其是来到了乱世,又有伤在身,能先顾着命就不错了。
“今年才十四岁,长辫子大眼睛,身材高挑,生的太水灵了,细皮嫩肉的能掐出一股水来……”
张华说着咽了一口吐沫,不由自主地把手中的窝头狠狠咬了一口。
林毅看他那下作像只是笑了笑,仍旧吃自己的饭。心里话,什么样的美女老子没见过?不过到现在为止,还真没见过这个小颖的真面目。
“听说他娘没了,她随军是代她娘尽孝,她爹也就是我们的张百户,经常不在军中……”
“张兄,你给我说这些干什么。”
“哈,没事儿没事儿。”张华看林毅始终没有什么兴趣,觉得他不是个男人似的,他觉得他像是在对牛弹琴。
低头又吃了几口,张华不知又想起什么,那小窄脸表情又丰富了起来,禁不住又道:“离我们这十多里地有个村子,那里面有个女娘们儿……”张华用两个手夸张地比划了一下,“兄弟想要不,只要一个这就行了。”
张华说着,把手中的窝头转了转,眼睛笑得的眯成了一条缝。
林毅只是瞄了他一眼,笑了笑,仍然吃自己的饭菜。
张华泄气了,不再说了。二人饭菜吃完张华把两个人的碗筷收走刷干净了,送到了伙房。
正好碰到小颖,他盯着小颖两眼直勾勾的看,那双小眼睛简直是入木三分,先是脸,后胸脯,直到把小颖看得俏脸红到脖子根处,活都没法干了。
这一幕恰好被总旗王建看到了,骂了一通,张华才狼狈而逃。
这一天晚饭过后,离天黑还有一段时间。张华送碗筷去了,他知道,这家伙一去,回便没有时候。除非他提前叫他,给他安排事做。
夕阳映红了西边的天空,整个山林像披了一道彩虹。远山近水,绿树花草仿佛也都有了金色。
林毅呼吸了几口新鲜的空气,然后开始活动筋骨。这一活动身上骨关节咔吧咔吧直响,他觉得要再不活动一下身子,就像要锈住了一样。
拉臂,弯腰,压腿,然后踢腿打拳。由快到慢,直到浑身冒汗,气喘吁吁,林毅才停了下来。
感觉身子还是很虚,而且胸口的伤隐隐有些疼,他不敢再活动了。这时苍穹像一口大锅扣了下来。
林中的鸟儿叽叽喳喳开始飞回到树上的安乐窝中。
山下面一条玉带般的小河引起了林毅的兴趣,刚出了一身的臭汗,好多天没有洗澡了,想想这些身上越发的不舒服。
林毅便顺着山坡下来了,几十米远的样子就来到了河边。
林毅迫不及待就开始脱衣服,他刚把上衣脱了,光着个膀子,这时水面上哗啦响了一声,钻出一颗脑袋,长发飘逸,银晶四溅。
这动静惊动了林毅,瞬间瞪大了眼睛。
离他数丈远的水面上,一个少女立在水中,光着上半身面对着他,正在用小手抹脸上和长发的水。
如玉的肌肤,青春的起伏,一览无余。
林毅是第一次真实的看女孩子的身子,他有些眼晕。
这时天还没完全黑了下来,这女孩把脸上的水抹去,清澈的双眸,一下子就捕捉到了林毅。
“啊——”女孩子尖叫了一声,双手抱胸,双眼用力地挤着,仿佛她把眼睛闭实,林毅都看不到了一样。
林毅这才如梦方醒,转过身狼狈而逃。一口气跑到卫所附近,才发现自己还光着膀子呢。有心想回去拿衣服,又怕碰见那少女。
幸好此时天已经黑了,所里的兵将是不少,但是也没有人站岗。他转到了旁边,翻墙而入。
回到了自己的屋里,张华那家伙还没回来,他没亮灯躺回到自己的床上,心里腾腾直跳,好半天气才喘匀。
这个女孩子是谁呢,怎么这般时候一个人在那里洗澡?今天自己是不是闯祸了?管他呢,反正自己是无意的,再说看看又不会看少什么,又不会看坏什么。
林毅对女人的思想还停留在后世开放的和平年代。
这样想着,也是他的确累了,很快就进入了梦乡。
也不知睡了多长时间,饥肠辘辘的声音又把他叫醒,晚饭本来吃的就不多,又加上晚上他活动了一下,晚饭吃的那点东西早没了。
妈的,什么都能受着,忍饥挨饿的滋味太难捱了,林毅腹诽着,翻了个身。
这才发现,张华这货的床铺还是空荡荡的。
“妈的,这个色鬼死哪去了。”
林毅刚骂了一声,外面牛角号声响起,紧接着又有人大喊:“百户大人有令,全体集合啦!林毅,总旗也让你去——”
要是听不到这些,林毅仿佛忘了这是军所,来到这里这么多天了,所里这么多人,林毅就没见到几个人。一百多号的编制,一不练兵,二不修边,不知道这些军将老爷们整日里都在干什么。
有些时候林毅仿佛忘记了,这是军营,然而他只管养他的伤,别的他不管,也管不了,毕竟他才是一个乱世的小边兵。
就像一片落叶,落到了水里,现在他只能随波逐流。
深更半夜的,突然全体集合了,而且指名点姓,让他这样的伤号也参加集合。
林毅认为有了紧急军情,后世练就的快速反应能力爆发出来,一下子从床上跳起来了,穿衣拿刀出动可以按秒计算。
然而衣服在哪儿呢?划了几下,没有划着,这才想起昨天晚上洗澡的事。情急之下,他抓了一件张华换下来的脏衣服穿上了,一股汗臭味扑鼻而来,他也顾不了那么多了,提着腰刀就往外跑。
前面的院子里点了十几只火把,然而人影摇摇,显的很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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