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药店走出来后,我抬头看向阴云成团的天。
重生后的空气有些酸涩。
我喜欢穆江多久了?
从高中时到现在,好像刚好十年。
那个雨天,我抱着流浪猫无处躲雨,学年第一的少年突然出现,漫不经心为我撑伞。
一眼沦陷,自此万劫不复。
本来是学渣的我,为了跟上他的步伐挑灯夜战,终于考上他的大学。
他毕业后决定创业,我主动提出不要工资,陪他白手起家。
穆江心比天高,放不下身段去基层拉客户。我安慰他没关系,他的才华能力不该做这种事,我来就好。
于是我在生理期被客户灌下一整箱冰凉的啤酒,吐到进急诊室。
为了给公司省钱,我拖着虚弱的身体自费坐地铁回家。
看着城市昼夜交替,疲惫的我却油然而生出一种幸福感。
因为我又为穆江拿下一笔单子了。
后来公司逐渐做大,他成了上市公司总裁,流水一样的奢侈品送去给闵云静。
而我,仍然拿着三千月薪,坐地铁为公司日夜奔走。
只因为我是他的舔狗,他和我都理所当然的以为,每天能在他身边呼吸一样的空气,就是最大的恩赐。
人自轻自贱必被人轻贱。
虽然命运令我清醒的方式有些残忍,但也为时不晚。
上班向来风雨无阻的我请假了,一次性三个月。
公司一堆顶级业务等着我处理,无所谓,就算火山爆发,也与我无瓜。
这个逼班就上到这里。
得知消息后的穆江气冲冲地给我打来电话:
「你在干什么?想吸引我注意也用点脑子,公司重要还是你重要?」
我果断挂了电话。
几秒钟后,穆江又打了过来。
这次我直接一键拉黑。
飞机逐渐开始滑行,窗外晚霞漂亮的一塌糊涂。
旷野,我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