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母妃,您有没有认识的好夫子,儿媳想给父亲打听打听。他想继续读书参加科考。”余元筝想到自己的娘家终于离开了伯府,一切都要重新打算。
她父亲之所以能下定决心分家,最主要就是这个原因。就是他不参加,以后弟弟也要参加。
“哦?这是好事。我想想。”
秦雨烟认识的人,当然比她爹认识的肯定更有威望。
“我听王爷说上个月翰林院大学士金老大人告老,而实际他只有五十多岁,但因为身体的原因,已经不能再为朝廷办差,三十年前,他可是那科的状元,学识渊博,也有不少门生。
如果他身子还好的话,拜到他门下是最好的。可惜了。”王妃想到一个人,却又摇了摇头。
一个快要死了的人,也不可能再收弟子。
“母妃知道他得了什么病吗?”余元筝听了也有些惋惜,但这样的人,就算身体好的,也看不上她父亲。
“听说是咳症。”
“咳症?这种病太医都治不了吗?”余元筝很奇怪。
“呃,咳症有多种,他这个咳症应该是劳嗽。所以治不了。”
“什么?劳嗽?”余元筝一下就听懂了。
劳嗽就是肺痨,这个病在古代就是绝症。
“嗯,真是可惜了。他才五十几岁,就不得不从朝堂退出。”
“还有别的好夫子吗?”
“晚上等王爷回来,母妃再问问他吧,这些事,男人知道得多些。其他母妃知道的都不如金老大人。”
回到棋雅院,余元筝看到远山和近水正在给世子换衣。
“远山,今早世子吃的什么?”余元筝关心问道。
“回世子妃,今早是百合肉坭粥。”
“嗯,辛苦了。你们伺候好就可以出去了,我留在这儿守着。”
她昨天回门试了试原主的技艺:绣花。
没想到她居然这个也能继承过来,她觉得很新鲜,让姜花把她的绣崩子拿来,她想再试试。
刺绣在现代已经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,她可不想把这门手艺丢了,绣些自己喜欢的艺术品也是一种高雅的娱乐。
前世,她小时候学过古筝,还考过了十级,但因为她喜欢医学就没走音乐这条路。但在大学里,她还是凭借小时候的那点技艺参加了几次校文娱活动,赢得了不少掌声。
所以有一项娱乐本领多么重要。
她一边下针一边慢慢思考一些问题。
如果能请到金老大人给父亲做夫子,肯定能让父亲在学业上事半功倍。
他已经不年轻,不走点捷径,很难在科考中脱颖而出。
突然,她想到了个办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