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白初窈白正峰的其他类型小说《处处风雪不逢春小说结局》,由网络作家“白初窈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丹姨把我带到一个类似与地牢的地方。那时的我绝对想不到,这会是他带给我的“初级地狱”。第一天,我蜷缩在墙角,看着她们厮打在一起,衣不蔽体,满脸血痕,头发被扯掉一把又一把,更有甚者手指都被咬掉一大截。最后胜出的那名女子,缓缓地爬向那碗饭,身后一地的血痕。第二天,我饿极了,本能的伸出手,颤颤巍巍的伸向那碗饭我的三根手指断掉了,高烧了两天,昏迷之际仿佛听见一个讥诮清凉的嗓音在说我没用。我醒来后看着被医治过的手,满脑想的都是我要活下去,哪怕很难哪怕活得很狼狈。那是我第一次杀人,为了一顿饱饭。在她狼吞虎咽的时候,我撕碎了我的袖摆勒死了她。丹姨意外的眼神看向我,好像在说:“公子眼光真毒辣。”之后的几天,我再也没见过那些女子。丹姨说,没用的人活着是...
《处处风雪不逢春小说结局》精彩片段
丹姨把我带到一个类似与地牢的地方。
那时的我绝对想不到,这会是他带给我的“初级地狱”。
第一天,我蜷缩在墙角,看着她们厮打在一起,衣不蔽体,满脸血痕,头发被扯掉一把又一把,更有甚者手指都被咬掉一大截。
最后胜出的那名女子,缓缓地爬向那碗饭,身后一地的血痕。
第二天,我饿极了,本能的伸出手,颤颤巍巍的伸向那碗饭我的三根手指断掉了,高烧了两天,昏迷之际仿佛听见一个讥诮清凉的嗓音在说我没用。
我醒来后看着被医治过的手,满脑想的都是我要活下去,哪怕很难哪怕活得很狼狈。
那是我第一次杀人,为了一顿饱饭。
在她狼吞虎咽的时候,我撕碎了我的袖摆勒死了她。
丹姨意外的眼神看向我,好像在说:“公子眼光真毒辣。”
之后的几天,我再也没见过那些女子。
丹姨说,没用的人活着是在浪费粮食。
彼时,我对这个世界的恐惧又添了一份。
“姑娘,醒醒,我给你送新玩具来了。”
我睁圆了双眼,看着这两个刀疤大汉。
玩具?
被玩死的怕不是我吧丹姨说了句祝我好运便离开了。
我被禁锢住的脚踝被一股力量猛地一拉,瞬间被拖拽至一人身下。
两只如布满荆棘的手在我身上游走,泛起一道道红痕。
太子击退草原人,得胜回朝的时候,已经是草长莺飞,万物回春之际。
可十一的身体,并没有迎来春天。
我又一次无能为力的看着他痛苦到伤害自己。
匕首一次一次划过肌肤,整只胳膊瞬间被染红。
我双眼充斥,忍不住想要阻止。
紫柒压抑着嗓音说:“失血发凉可以略微减缓灼烧感”随后,转身离开。
一刻钟后,他又把自己蜷缩到一起。
我知道第一种毒已经发作完了。
我赶忙为他包扎了伤口,翻身上塌,将十一圈在怀中。
瞬间感觉寒气入体,真的,好冷。
我不由得将双臂缩的的紧一些,再紧一些十一醒来时,我已经累得不想睁开眼睛。
只听到他轻叹一声,说:“从未有人这么护着我。”
“这是紫柒送来的补血药汤,趁热得喝了。”
十一看着我,久久不伸手,“我没力气了。”
我小心地盛上半勺递至十一唇边,示意他赶紧喝下。
我看着他滚动的喉结,微润的双唇。
莫名觉得有些燥热,想去吹吹风。
“不烫了,你自己喝吧。”
我落荒而逃在转身的瞬间,仿佛看到一抹醺红爬上他的耳角。
铜镜前的女子身披大红色嫁衣,裙角绣着金丝线交颈鸳鸯,凤眼半弯藏琥珀,朱唇一颗点樱桃。
不露笑颜已是形容不出的惊艳。
若说此女便是源城中的第一丑女,何人会信?
“绿窈雨初歇,清和日正长”源城中有二女堪称传奇,一位美得传奇,眉细如柳叶,眼波似秋水;摄郎心醉君眸。
一位丑得出奇被称为“天下男子宁死不娶之人”。
却偏偏取得同样的闺名:“初窈”。
而我就是那天下无人可嫁的镇国将军庶女白初窈。
爹不疼,娘——我没有娘,只是听闻我是镇国将军一夜风流的产物。
两年前我及笄之日,我那父亲白正峰为巩固白家地位,将我视为一枚棋子欲献与皇上讨其欢心,而当今圣上的年岁都可以当我祖父了更加讽刺的是,入宫不是为妃,而是为侍婢——地位连宫女都不如,宫女起码清白身正。
我自然不愿,于是那晚我自毁容貌,望着镜中那张淌血的脸,长长的疤痕如蛇如虫蜿蜒至眉尾可如今大婚之日,我的丫环却告诉我,我的新郎求娶的人不是我。
韩国公府嫡女韩初窈,他去娶了韩初窈。
我好像给十一惹麻烦了。
我的出现不经意间提醒了太子与成王还有这么一个人存在。
太子让十一领兵去烧草原人地粮食,却只给了十个乙等兵。
不出意外,我们任务失败了,被发现后,我一边挥断射来地箭雨,一边护着他拼了命往高处跑。
站在断崖处,两两相望,都从彼此眼神中读出了答案。
我扶着他纵身跃下,不着痕迹的转换了体位。
落在枝杈上的一瞬间,我感觉到自己器官爆炸般撕裂,鲜血溢出嘴角,浑身仿佛被碾压一般。
而身上的人,双目紧闭,毫无反应。
白得像纸一样的脸和唇,消瘦的身体怕是能随风飘走。
当十一醒来的时候,已经是傍晚了。
我也受了重伤,没有办法带他走出这里,我正愁着如何解决眼前的困境时,十一告诉我,紫柒会来。
此时我才知道,原来紫柒是辩毒高手,每种毒都有独特的气味,入体三分则气味更甚。
我们回到军营时,惊呆了一干人等。
太子看着十一,吐出一句:“果然贱子命大。”
十一神色如常,笑着应承了所有的恶语。
从源城到疆北,已有月余。
太子和成王不会在乎十一的死活。
所谓上行下效,将士态度也不会好到哪里去。
出城不到三日,他的毒隐隐有发作的趋势。
紫柒用大把银子买通了伙头兵,改善了吃食,趁着夜行军没人注意时,十一方能藏身于拉食材的马车上休憩。
这也是我第一次来到疆北,虽然贫瘠,但真的很辽阔,充斥着自由的气息。
我问十一想不想呆在这里,他说,他死后,便葬在疆北吧。
我暗自翻了一剂白眼,觉得这人真扫兴。
十一笑着说:“你现在倒是不怕我了,都敢瞪你公子了。”
我借着他的话锋,大着胆子吐露了不少疑惑。
包括烟雨楼,后山,还有当初为什么救我。
他说,救便救了,哪有什么原因。
如紫柒,丹姨,还有我。
他说,他赐予我们的磨难并不是真正的磨难。
世道艰难,如果当初我们没有本事通过考验,死了也是解脱,总比活在世上受罪好。
我有点摸不透这是一种什么心理,救你,又百般训练折磨你草原人又夜袭了附近的村庄,烧杀抢掠。
成王率兵镇压,又赚了一波好名声。
回营路过后勤营时,不小心打了个照面,我知道他看我有些眼熟,但在我略微乔装下并不敢确认,毕竟他对当初的我也并非用情至深。
“十一皇子的人?”
我极为恭敬地道了声:“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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