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的人所能做的就是心甘情愿地委身于这样的社会,就像过去妇女卖淫的借口总是“生活所迫”一样,没有人愿意站起来反对那样的“生活”,而都是牺牲自己去适应那样的“生活”,这是人生真谛吗?
不,绝不是。
对于社会我们有很多的态度,以我现在的认知,出现在我的脑海里的有以下两种:一是富人和有权人的态度。
他们在最基本的抗争中获得了胜利,于是获得了制定社会规则的权利,什么是规则?
规则实际上是划分利益的各种条款,它总是以公平的面貌出现,以避免发生规则的制定者在最初进行抗争时出现的那种情况,因为那种情况一出现,这些规则的制定者就要面临被更换的风险。
那么那个规则真的很公平吗?
不,绝不是。
既然是划分利益就总会有大头和小头的,对的,总会有的,没有例外,那么为了公平,规则中一定要规定大头归广大民众所共有,那么我们要问,这个广大民众怎么拥有,是你拥有还是我拥有,比如说一个房子是公有的,那么它是你的还是我的,我能说去住就住吗?
如果大家都去住,不还是装不下吗?
不还得打架吗?
那么就得有个能代表我们利益的人出来说话了,他站出来禁止那样的混乱发生,于是那个房子就空出来了,于是那个房子就这个人说了算了,他让谁住谁就可以住,这就产生了权利。
那么我们再问问,他真能代表我们大家吗?
我们有什么理由信任他呢?
他是规则的制定者,也是规则的执行者,谁能保证他不把那个空房子给他自家人住呢?
谁也保证不了,这就是表面公平的规则之下的漏洞,所以,我下了一个悲观的结论,所有的公平规则都是假的、虚伪的,它的出现是为了掩盖某种特殊的不公平。
公平是社会的产物,自打人类进入文明之后,它便产生,但同时它又立即不存在了。
所以,我们看到了分等级的社会生活和为公平呐喊、宣传、奋斗的那些文字所承载的文化传承。
看看我们祖先的那些生活遗迹吧,我们判断一个古代遗迹是否进入文明,首先要看它是否有了阶级分化”西方人认为必须有文字,我认为这是个狭隘的...